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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想離婚,但為了孩子的問題跟對方一直談不攏,親友也都幫忙談過了,如果告上法院,勢必得撕破臉,還要花錢、花時間,到底該怎麼辦?」
「分居這麼久,我想乾脆離婚算了,但是他說如果我要孩子,那他一毛錢也不會給我,叫我自己想辦法…」 「當初為了離婚,我只好先答應把孩子給他,可是我知道他沒有辦法好好照顧孩子,我也好想看看孩子,現在他與婆家根本不讓我接近孩子,我好痛苦…」 「好聚好散」對許多有離婚經驗的人來說,似乎只是一個遙不可及的理想,尤其在有孩子的狀況下;雖然有人會透過親友居中協調,但有時依舊陷於僵局,最後弄得對簿公堂,雙方互相攻訐,戰火可能從法庭一路延燒到家庭、孩子,最後不管誰贏得勝訴,恐怕心頭已是傷痕累累,沒有一絲勝利的喜悅。
在現有的離婚方式中,除了私下協議離婚或者經由法院裁判,還有沒有第三條路可以選擇?有沒有誰可以幫忙雙方好好討論出離婚協議,讓雙方與孩子都好過些呢? 在國外為了保障孩子的權益,父母要離婚前必須先經過一個特別的商談程序,協助雙方針對離婚後子女生活安排與照顧計畫好好的討論,不管以後誰跟孩子住,照顧孩子的責任是雙方都要承擔的。
但都已經要離婚了,恐怕很難自行討論這些事情,因此就需要有中立、客觀、且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員,他們不僅具備關於夫妻關係與家庭互動的專業知識,也了解兒童的需求,並能運用適當的溝通與衝突解決技巧,協助雙方理性溝通與討論,甚至從中學習新的溝通方式與合作關係,以便日後可自行協商子女成長過程中發生的各種問題。對於已經離婚,但在子女監護或探視方面有問題的,也可以藉由這樣的商談來解決雙方歧見。
現在,台灣也有了這樣的服務,不管是正在討論離婚或者已經離婚,但對於監護權或探視方式仍有需要協商的民眾,都可以免費使用,但前提必須是雙方出於自願,且沒有家庭暴力、酒癮或藥癮等問題。
兒福聯盟的「離婚協議商談服務」先由社工人員與雙方進行個別會談或電訪,了解需要解決的問題或者收集必要的資料,以確定是否適合使用此服務,之後商談員會邀請雙方一起會談。
畢竟真正要過日子的是雙方與孩子,所以商談員主要是協助雙方當事人充分表達意見,從中找出對於彼此以及孩子最有利的安排。由於雙方是自願參加的,協議也是共同討論出來的,所以日後履行的意願也較高,自然可以減少後續的糾紛。
當然,這些協議也可以透過律師的協助,轉化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。
目前國人對於這樣的專業服務還相當陌生,因此極可能發生有一方不願意一起來商談,此時社工人員也可以幫忙寄發相關資料或邀請信函,提升對方的意願。所以,如果您已經在思考離婚,希望尋求一個較好的離婚過程,減少對自己與孩子的傷害,那麼「離婚協議商談服務」也許是一個值得一試的方法!
如果您需要詳盡的服務介紹,或是諮詢離婚協議的內容,或是想要了解怎樣減少離婚對於孩子的傷害,可以用下列的方式了解: 電話諮詢時間:每週二、五下午1:30~5:00 電話:02-25505959轉153臨床社工組(資料來源:http://www.goodbye.org.tw/FAQ_Show.asp?Post_ID=144)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women-detectives/article?mid=-2&prev=341&l=a&fid=7
「分居這麼久,我想乾脆離婚算了,但是他說如果我要孩子,那他一毛錢也不會給我,叫我自己想辦法…」 「當初為了離婚,我只好先答應把孩子給他,可是我知道他沒有辦法好好照顧孩子,我也好想看看孩子,現在他與婆家根本不讓我接近孩子,我好痛苦…」 「好聚好散」對許多有離婚經驗的人來說,似乎只是一個遙不可及的理想,尤其在有孩子的狀況下;雖然有人會透過親友居中協調,但有時依舊陷於僵局,最後弄得對簿公堂,雙方互相攻訐,戰火可能從法庭一路延燒到家庭、孩子,最後不管誰贏得勝訴,恐怕心頭已是傷痕累累,沒有一絲勝利的喜悅。
在現有的離婚方式中,除了私下協議離婚或者經由法院裁判,還有沒有第三條路可以選擇?有沒有誰可以幫忙雙方好好討論出離婚協議,讓雙方與孩子都好過些呢? 在國外為了保障孩子的權益,父母要離婚前必須先經過一個特別的商談程序,協助雙方針對離婚後子女生活安排與照顧計畫好好的討論,不管以後誰跟孩子住,照顧孩子的責任是雙方都要承擔的。
但都已經要離婚了,恐怕很難自行討論這些事情,因此就需要有中立、客觀、且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員,他們不僅具備關於夫妻關係與家庭互動的專業知識,也了解兒童的需求,並能運用適當的溝通與衝突解決技巧,協助雙方理性溝通與討論,甚至從中學習新的溝通方式與合作關係,以便日後可自行協商子女成長過程中發生的各種問題。對於已經離婚,但在子女監護或探視方面有問題的,也可以藉由這樣的商談來解決雙方歧見。
現在,台灣也有了這樣的服務,不管是正在討論離婚或者已經離婚,但對於監護權或探視方式仍有需要協商的民眾,都可以免費使用,但前提必須是雙方出於自願,且沒有家庭暴力、酒癮或藥癮等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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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然,這些協議也可以透過律師的協助,轉化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。
目前國人對於這樣的專業服務還相當陌生,因此極可能發生有一方不願意一起來商談,此時社工人員也可以幫忙寄發相關資料或邀請信函,提升對方的意願。所以,如果您已經在思考離婚,希望尋求一個較好的離婚過程,減少對自己與孩子的傷害,那麼「離婚協議商談服務」也許是一個值得一試的方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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